期刊號:110-002期發行日期:2021-06-01 訂閱電子報
最新消息
訊息公告
1.符合110年6月30日庫存車規定者,該等車輛辦理延長合格證明有效期限申請及車籍資料登記
  、造冊,須於110年7月31日(含)前(郵寄以章戳為憑)提出本項作業申請,110年8月1日(含)起截
  止受理申請。
2.辦理「合格證明有效期限為110年6月30日止之車輛辦理展延有效期限作業說明」相關資料,
   路徑:中心網站(http://www.vscc.org.tw)/安審資訊/安審相關資訊/審驗資訊/項次56. 110年6月庫
   存車輛作業說明。
聯絡人資訊:
國產車審驗部 廖奕瑋 先生【電話:04-7812180分機3131】
進口車審驗部 郭益銘 先生【電話:04-7812180分機3142】
地址:鹿港鎮鹿工北二路2號電話:04-7812180傳真:04-7811555Email: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